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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創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錄取是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等文件精神,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結合我校學科專業建設發展需要,科學、規范、安全做好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及分工職責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程,審議決策考試招生各項重大事項,建立有效的試前試中試后監督保障機制,確保復試錄取公平、公正、科學,對復試過程和錄取結果全面負責。
學校成立督查組,委派督查員監督檢查復試錄取各項工作,以增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
研究生院負責統籌安排復試錄取各項工作;協調落實網絡遠程復試所需的“研招遠程在線面試系統”平臺資源。
招生學院根據學科專業復試形式按照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考核組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在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復試錄取工作。
二、復試方式及時間
采用現場復試和網絡遠程復試兩種方式,其中,030503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085402通信工程(含寬帶網絡、移動通信等)、085404計算機技術、085406控制工程、125300會計專業采用現場復試,其他專業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專業,選用“研招遠程面試系統”作為統一的首選復試平臺。
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于3月25日開始進行,具體時間詳見發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的一志愿復試通知。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計劃于4月9日左右進行。如有學科專業因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調劑時,則調劑通告、調劑考生復試安排等信息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另行通知。
三、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依據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生源實際等確定復試名單。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存在缺額時,調劑復試比例一般不少于缺額的200%;報考同一批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達到學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在學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指標內優先發放復試通知,調劑復試比例一般不少于學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缺額的200%,由報考學院單獨組織復試,學校統一排名錄取。
根據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及學校各學科專業生源、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沈陽理工大學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詳情請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看),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在國家分數線(A類考生)單科分數線基礎上降低10分,總分降低20分。
四、復試內容、分數構成及要求
(一)復試科目考核
1.復試科目筆試
每個復試科目筆試時長90分鐘,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試卷由招生學院負責在復試科目試題庫中隨機抽取組卷產生。
適用于采用現場復試的學科專業。
2.復試科目面試
時長原則上不少于10分鐘,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試題由招生學院負責在復試科目試題庫中隨機抽取產生。
適用于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學科專業。
3.加試科目考核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加試科目考核方式與復試科目考核方式相同。試題以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為主,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二)綜合面試
時長一般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滿分120分,合格線72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語運用能力、專業知識及基本技能、綜合素質和能力三個方面。
(三)具體要求
1.招生學院按照“三隨機”工作機制組建考核組,每個考核組人員5人或7人,其中設組長1人,并指定1名秘書做復試記錄,考核組對每名考生的作答情況要有現場記錄和評語,復試全程要做好錄音和錄像。
2.在進行現場/網絡遠程復試過程中,復試考生要按照隨機選定的考生次序,依次進入現場/視頻考場,與復試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3.復試評分標準
(1)復試科目能力與水平(滿分100分)
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學術素養、對學科知識掌握與運用情況、科研創新能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
(2)外語運用能力(滿分30分)
外語運用能力測試主要包括:外語口語能力測試、專業外語掌握程度。
外語口語能力測試主要考查三個方面:
A.語法與用詞的準確性、語法結構的復雜性和詞匯的豐富程度以及發音的準確性;
B.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
C.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諸多因素來測評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
專業外語掌握程度主要考查考生對外文專業資料的閱讀和翻譯水平。
(3)專業知識及基本技能(滿分60分)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4)綜合素質和能力(滿分30分)
結合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材料,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查,注重考查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遵紀守法等內容。
五、成績計算及復試總成績占比
(一)全日制招生專業(125300會計除外)
1.復試總成績=復試科目筆試/面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2.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復試總成績×50%。
復試總成績占比:30.56%。
(二)125300會計專業
1.復試科目筆試成績=時事政治筆試成績×10%+會計學科目筆試成績×45%+財務管理科目筆試成績×45%;
2.復試總成績=復試科目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3.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復試總成績×50%。
復試總成績占比:42.31%。
(三)125100工商管理專業
1.復試總成績=復試科目面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2.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復試總成績×50%。
復試總成績占比:42.31%。
六、調劑遴選原則、調劑報名時間及說明
(一)調劑遴選原則
1.初試業務課一考試科目為統考數學的專業(材料科學與工程(080500)、化學工程與技術(081700)、環境科學與工程(083000)、資源與環境(085700)、材料工程(085601)、化學工程(085602)除外)調劑遴選原則為,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在規定調劑報名時間內,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實際缺額的200%發放復試通知。
其中,初試業務課一考試科目為統考數學(一)的專業,接受初試業務課一考試科目為統考數學(一)或數學(二)的考生調劑,在規定調劑報名時間內,對初試業務課一考試科目為統考數學(一)或數學(二)的考生,分別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統考數學(一)優先、總分由高到低且滿足參加復試人數比例要求的原則發放復試通知。
2.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調劑遴選原則為,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在規定調劑報名時間內,按照一志愿報考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代碼前四位為0805)專業考生優先原則,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實際缺額的200%發放復試通知。
3.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調劑遴選原則為,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在規定調劑報名時間內,按照一志愿報考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代碼前四位為0817)專業考生優先原則,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實際缺額的200%發放復試通知。
4.環境科學與工程專業調劑遴選原則為,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在規定調劑報名時間內,按照一志愿報考環境科學與工程(專業代碼前四位為0830)專業考生優先原則,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實際缺額的200%發放復試通知。
5.資源與環境專業調劑遴選原則為,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在規定調劑報名時間內,按照一志愿報考資源與環境(專業代碼前四位為0857)專業考生優先原則,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實際缺額的200%發放復試通知。
6.材料工程、化學工程專業調劑遴選原則為,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在規定調劑報名時間內,按照一志愿報考材料與化工(專業代碼前四位為0856)專業考生優先原則,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實際缺額的200%發放復試通知。
7.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專業調劑遴選原則為,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專業代碼前四位為0305),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在規定調劑報名時間內,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實際缺額的200%發放復試通知。
8.設計學專業調劑遴選原則為,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在規定調劑報名時間內,按照一志愿報考設計學專業(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403)考生優先原則,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實際缺額的200%發放復試通知。
9.英語筆譯專業調劑遴選原則為,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為英語筆譯(專業代碼為055101)、英語口譯(專業代碼為055102)專業,在規定調劑報名時間內,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實際缺額的200%發放復試通知。
10.俄語筆譯專業調劑遴選原則為,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為俄語筆譯(專業代碼為055103)、俄語口譯(專業代碼為055104)專業,在規定調劑報名時間內,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實際缺額的200%發放復試通知。
11.會計、工商管理碩士專業調劑遴選原則為,第一志愿報考會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調劑(其他專業考生不得調入),在規定調劑報名時間內,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實際缺額的200%發放復試通知。
對報考同一批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在學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存在缺額且規定調劑報名時間內,根據總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不少于實際缺額的200%優先發放復試通知。
(二)調劑報名時間及說明
學校第一批次調劑報名截止時間,原則上“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持續開通不低于12小時。
1.“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將于4月8日開通,學校會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及時更新學科專業調劑信息,并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發布調劑通告。
2.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將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報名截止后按照本辦法發放復試通知。
3.申請調劑的考生須滿足學校相關學科專業調劑遴選原則。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員將在復試通知發出規定時間后通過考生網上報名時預留的考生本人聯系方式電話提醒考生接收復試通知,如考生仍不接收復試通知或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學校將收回復試通知。
4.調劑擬錄取的考生,須在學校擬錄取通知發出后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并完成確認,否則視為考生主動放棄擬錄取資格,學校將收回擬錄取通知。
七、考生資格審查
1.招生學院
負責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網絡線上審查。進入復試的考生(含經研究生院審查合格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須在相應批次復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將下列材料按先后順序掃描成1個PDF文件(以“一志愿/調劑資格審查材料+學院名稱+專業名稱+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證號碼”命名),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報考學院指定電子郵箱(詳見表1),郵件主題格式為:一志愿/調劑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學院名稱+專業名稱+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證號碼。
(1)有效居民身份證人像面和國徽面兩面照;
(2)往屆生的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的學生證(包含封皮及全部內頁)或加蓋就讀院校學生管理部門公章的在校證明;
(3)往屆生的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25年6月30日前均須在有效期內;
(4)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加蓋畢(結)業院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最后學歷階段成績單。
2.研究生院
負責對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資格進行網絡線上審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條件的復試考生,須在相應批次復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將考生本人下列材料按先后順序掃描成1個PDF文件(以“一志愿/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資格審查材料+學院名稱+專業名稱+考生姓名”命名),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研招辦電子郵箱yzb@sylu.edu.cn,郵件主題格式為:一志愿/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資格審查材料+學院名稱+專業名稱+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證號碼。
(1)有效居民身份證人像面和國徽面兩面照;
(2)入伍批準書;
(3)退出現役證;
(4)入伍前學歷、學籍或證明。
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需同時參加相應學院組織的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參加復試。
復試前,招生學院要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復核,嚴防“替考”。
八、現場/網絡遠程復試要求
(一)現場復試
1.考生須在3月24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初試準考證到報考學院報到,報到地點詳見發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的一志愿復試通知;與報考學院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要求做到誠信復試并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
2.考生須提前做好行程規劃、安排,注意人身、財產及交通安全,如因個人原因未按時參加復試導致不能錄取的,結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考生須按照報考學院部署及要求,按時參加現場復試。
4.復試科目筆試成績發布后,如考生對本人成績有異議,可在招生學院指定時間內按程序申請復核。
(二)網絡遠程復試
1.學校選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研發的“研招遠程面試系統”作為統一的首選復試平臺。如首選網絡遠程復試平臺因網絡或其他原因無法保障復試質量,招生學院需啟動應急備用平臺——(騰訊會議)有序組織復試工作。
2.建議考生使用筆記本電腦進行復試,如果電腦本身配置的攝像頭、話筒效果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電腦,需要另外配備攝像頭,麥克風、音箱,并具備QQ、微信視頻通話功能。電腦操作系統建議為WINDOWS 8及以上版本;筆記本電腦需提前充好電,或直接插上電源使用;檢查網絡是否暢通,防止復試過程中斷網;提前關閉無關的電腦程序。此外,考生還應準備一部具有高質量視頻通話功能的智能手機,并提前安裝好騰訊會議客戶端、微信和QQ。
3.考生以電腦作為網絡復試主設備,需要正向面對電腦,復試全程開啟攝像頭并使其正對考生。復試過程中,要求視頻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終不得高于腹部,雙手須全程在視頻錄像范圍內。
4.復試過程中,研招遠程面試系統將采集考生圖像信息,并進行身份識別審核,考生復試時不能過度修飾儀容,不得佩戴墨鏡、帽子、頭飾、口罩等,頭發不得遮擋面部、耳部,必須保證視頻中面部圖像清晰。
5.復試過程中,連接登錄復試系統的設備不允許再運行其他網頁或軟件,嚴禁考生在復試過程中切換設備窗口,設備須處于免打擾狀態,保證復試過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擾或打斷,不得與外界有任何音視頻交互,復試房間內的其他電子設備必須關閉。
6.考生應在所報考學院規定時間內參加網絡復試設備及平臺測試,確保設備功能、復試環境等滿足要求。
7.考生登錄“研招遠程面試系統”時須認真閱讀《誠信復試承諾書》并嚴格遵守,如違背則不予錄取。
8.考生在復試開始前,須積極配合考核組進行必要的防范AI技術作弊的檢測。
九、優化考生服務
學校在復試錄取工作中將強化對考生的人性化安排和個性化關懷,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進入復試、確需學校提供幫助的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可在相應批次復試開始前3天,將本人書面申請書和生源地街道(鄉鎮)民政部門開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的掃描件發送至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電子郵箱(yzb@sylu.edu.cn),并撥打電話(024-24686219)聯系確認。
十、復試不合格的確認
1.復試成績(包括各分項成績:復試科目筆試/面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低于合格線(不含合格線)的考生,視為復試不合格。
2.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中任何一門成績低于合格線(不含合格線)的考生,視為復試不合格。
3.復試環節中有違紀或作弊情況的考生,視為復試不合格。
4.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視為復試不合格。
十一、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復試合格的考生,嚴格依據所在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總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排名依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依據初試總成績、業務課(一)成績、業務課(二)成績確定排名。同一批次復試合格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在學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指標內依據總成績排名。
2.招生學院負責公示相關學科專業總成績排名情況(含考生編號、考生姓名、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研究生院負責公示各學科專業擬錄取名單。
3.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復試中存在違規違紀情況者。
4.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招生學院負責接收并審查擬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鑒定材料、體檢報告。擬錄取考生須在學校公示擬錄取名單后5個工作日內,把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鑒定材料、體檢報告(查看發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的一志愿復試通知并下載模板)掃描成一個PDF文件,以“擬錄取材料+招生學院名稱+專業名稱+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證號碼”命名并發送至指定相應招生學院指定電子郵箱(詳見表1);在新生入學報到時把上述材料原件交給招生學院研究生輔導員。
十二、體檢要求
考生體檢須在沈陽理工大學校醫院或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考生必須按要求參加體檢,如實填寫體檢信息,如發現有隱瞞嚴重疾病,不符合體檢標準者,即使被錄取,也無法取得入學資格。
十三、新生入學后復查辦法
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由招生學院負責對新生個人身份信息、學歷、學籍等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校不予學籍注冊并予以退學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四、信息公開及咨詢渠道
本辦法及調劑通告等信息將發布在沈陽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s://yanjiusheng.sylu.edu.cn/
聯系人:王老師 劉老師
聯系電話:024-24686219
電子郵箱:yzb@sylu.edu.cn
郵政編碼:110159
通訊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南屏中路6號(綜合樓C區315室)
表1 碩士研究生招生咨詢聯系表詳見:https://yanjiusheng.sylu.edu.cn/info/1067/3022.htm
十五、其他
1.參加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需認真、嚴格地執行教育部、遼寧省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及學校有關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嚴禁泄露試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篡改復試成績等違紀、違規行為。
2.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如有親屬參加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的人員,則該人員不能參加學校相關學科專業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3.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復試錄取過程中,如上級招生管理部門出臺新的政策和部署,學校將做相應調整。
5.如復試中出現特殊情況,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依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執行。
6.復試錄取監督舉報電話:024-24686216,024-2468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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