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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經濟法學分論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
通過本復試考試,旨在測試學生是否已經較為熟練地掌握經濟法基本理論知識與實務知識,了解經濟法分論的構架及基本內容,分析與研究微觀經濟法概論、市場主體規制法、公平交易規制法、市場信息規制法、消費品市場規制法、生產資料市場規制法、生產資料市場規制法、服務市場規制法、要素市場規制法、對外貿市場規制法;宏觀經濟法概論、財政法、稅法、貨幣政策法、收入分配法、產業政策法、區域經濟法、計劃指導法等,從而從中遴選出基礎知識扎實、有獨立思考能力和培養潛質的優秀學生。
二、考試的性質與范圍
本入學考試的復試是一種測試應試者具備經濟法基本理論知識以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尺度參照性水平考試。考試的范圍為經濟法分論,包括本大綱所規定的大致內容。
三、考試基本要求
熟練地掌握經濟法分論這一知識體系的基本框架與一般概念;運用經濟法獨特的思維方式,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具有較強的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考試形式
筆試。
五、考試內容
本復試內容為經濟法分論:包括(1)微觀經濟法:微觀經濟法概論、市場主體規制法、公平交易規制法、市場信息規制法、消費品市場規制法、生產資料市場規制法、生產資料市場規制法、服務市場規制法、要素市場規制法、對外貿市場規制法;(2)宏觀經濟法:宏觀經濟法概論、財政法、稅法、貨幣政策法、收入分配法、產業政策法、區域經濟法、計劃指導法。
六、考試題型
本考試題型采取主觀題與客觀題相結合:包括名詞解釋、辯析題、簡答題、論述題。
七、參考書目
張富強主編:經濟法學,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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