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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校擬定于3月下旬開始進行202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其中一志愿復試工作于4月3日前結束,調劑復試工作于4月28日前結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請登錄研究生院網站查看復試名單。
二、復試方式及時間安排
復試方式見各學院復試細則,考生憑準考證進入校園參加復試。復試具體安排見各學院官網通知。
三、復試內容及辦法
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課筆試、面試、英語水平測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僅適用于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管理碩士(含工業工程與管理和物流工程與管理))和同等學力加試,以及學院要求的其他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具體辦法詳見即將發布的《河南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管理辦法》及各學院復試細則。
申請免初試的在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的考生直接進入復試,具體復試細則見學院發布的關于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考生復試細則。
同等學力考生(專科畢業生、本科結業生),務必在復試報到時向學院主動申請專業課加試,跨學科專業報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試,由各學院自主確定,如因無加試成績通不過錄取檢查者,后果自負。
四、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應按照學院通知要求提交相應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擬錄取資格直至取消學籍。所有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紅章件除外),復印件留存備查):
1.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大學階段成績單(應屆生加蓋教務部門公章,非應屆生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河南理工大學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應屆本科生: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需延長驗證有效期至最長6個月),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報到時提交審查。
3.非應屆本科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需延長驗證有效期至最長6個月)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同等學力考生:大專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自學考試畢業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在復試時未取得畢業證的考生: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部門出具的自學考試成績證明(紅章件)和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紅章件),但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證書。
6.“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享受2025年加分政策的大學生士兵專項的考生:除須提交1-5材料外,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檔案中有原件,考生提供復印件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紅章,非“入伍通知書”)和《退出現役證》。
7.“在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員”的考生:除須提供1-6材料外,還需提交軍校入學批準書、參軍登記表、《軍官轉業證》、立功通令、個人獎勵登記(報告)表、立功受獎證書和獎章等。
8.享受2025年加分政策的其他考生(含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除提交上述1-5材料外,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9.國(境)外學歷學位考生:除提供1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10.學院還可結合本學院專業培養特點要求考生提供其他材料,如本科階段獲獎情況、參與科研及發表論文情況等等。
11.體檢。擬錄取考生在新生入學報到時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
對不符合報考或復試條件者,取消復試資格。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須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以上相關材料原件應在新生入學報到時提交學院進行再次審核,招生學院留存考生復印件以備開學時開展新生入學復查工作。
五、其他說明
1.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我校將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一經查實,取消復試成績、錄取資格直至學籍。
2.我校及各招生學院通過研招網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微信、QQ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考生應密切關注研究生院和學院相關通知,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凡不按時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六、咨詢與申訴
1.信息發布:
學校復試、待錄取等信息在河南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進行發布。學院復試細則、調劑辦法等在各學院網站進行發布。
河南理工大學研究生院主頁:碩士招生。
2.申訴:
申請人對碩士生招生復試環節有異議的,向報考學院以書面形式進行實名申訴,學院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申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聯系電話:0391-3987234,3987239(紀委)
電子郵箱:yanzhaoban219@hpu.edu.cn
通信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區世紀路2001號河南理工大學454003
河南理工大學復試相關規則
1.考生應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嚴格遵從考試工作人員關于考試入場、離場及復試現場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筆試考場、面試考場及其周邊的秩序,不得在復試過程中發表與復試無關的言論。
2.考生須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和面試,并主動配合身份驗證核查等。
3.筆試和面試時不得攜帶手機、電子手表等其他電子設備,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助考。
4.復試內容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所有復試未結束前,任何考生不得將復試內容、復試流程在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對外傳播透漏,一旦發現取消相關考生復試成績,記入誠信檔案,并根據泄密程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學院有特殊要求或其他詳細規定的,以學院規定為準。
6.其他未盡事項,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定,確有影響考試正常秩序的按違規處理。
考生應遵守上述復試考場規則,誠信復試,對違反考場規則、破壞考試秩序的行為,一經發現取消考生復試成績、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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