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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招考委〔2025〕4號)等文件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實事求是、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繼續推進信息公開,加強監督管理,嚴明招生紀律。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復試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復試工作方案,指導各學院按照工作方案開展工作,加大統籌協調和監督力度,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程,審議決策考試招生重大事項,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平穩有序完成。復試工作全程接受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的監督。
二、復試錄取辦法
(一)復試的最低分數要求
1.學校復試最低分數要求見《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點擊查看)。不滿足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均不具有復試資格。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務必在2025年3月25日中午12:00之前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有本人手寫簽名的加分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或拍照后,以“2025碩士初試加分+考生編號+姓名”為郵件主題,發送至我校研招辦郵箱yanzhaoban@cueb.edu.cn。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單核實考生加分資格,經核實無誤后,方可加分。核實結果我校將以電子郵件形式予以回復,請考生注意及時查看本人電子郵箱。
(二)復試安排與程序
1.復試時間、地點安排:2025年3月27日-4月2日,各專業具體復試時間和地點詳見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2.復試程序
(1)繳納復試費
考生須在資格審核現場通過掃描二維碼繳納復試費,復試費100元/人。請考生在付款頁面填寫身份證號等信息。學校為全體考生開具正式收費票據,入學報到后可到學校財務處領取。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復試前由報考學院進行,時間與地點由各學院通知。考生必須攜帶的材料可見《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點擊查看),學院可根據復試需要要求考生提供其他材料。
(3)筆試、面試。
我校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時間在2025年3月27日至4月2日,考生的筆試一般在面試之前進行,筆試和面試安排詳見各學院復試工作方案。
(三)復試比例
上線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專業采取差額形式復試,生源充足的專業按不低于120%進入復試。
(四)復試考核方式
復試考核包含筆試、面試兩部分。
1.筆試,筆試一般應在面試前進行。
(1)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
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筆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加試筆試,同等學力考生須按學院要求參加至少2門的加試筆試。加試科目為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與初試科目相同,試卷單科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加試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2.面試,由不少于5名復試教師組成的復試小組進行面試,相同專業考生的復試時間一致,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20分鐘。面試內容包括: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綜合素養考核三個部分。
(1)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以題庫提問方式進行。
(2)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以題庫提問方式進行。每名考生隨機抽取1套試卷作答。試卷實行2+2模式,即包括2道基礎知識題和2道開放性能力測試題。
每套試卷中的試題內容不重復,考生回答后,該套試卷即作廢,不重復使用。會計、審計專業碩士適當增加專業知識考核。
(3)綜合素養考核。結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對學習經歷、本科專業、學習成績、本科論文、報考志向等內容進行評定;通過提問對人文素養,舉止、表達、禮儀等方面進行考察;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對考生誠信進行評判。
3.其他。
(1)各學院可以根據專業特點和培養要求提出復試的實踐環節考核或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做出歧視性規定。其他考核要求須在各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中提前公布。
(2)對于殘疾人等特殊群體考生,可申請復試期間提供合理便利。考生可在復試前三天聯系報考學院,提出合理便利的申請,學院匯總后提出初審意見,報學校研招辦。研招辦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對申請考生進行聯合評估,研究確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項,由學院告知考生并實施具體合理便利。
(3)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合面試進行,結論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學院可以組織思政部門參與面試,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況,必要時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應記錄在考生提交的《政治思想情況審核表》(點擊查看)中。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按百分制,其中專業課筆試占50分(卷面分100分),面試占50分,其中外語聽力、口語占10分,專業素質與能力30分,綜合素養10分。學院可以根據專業招生要求調整分值,但需提前公示。
(七)總成績合成和錄取原則
1. 按照考生總成績(初試和復試加權成績)由高至低排序作為擬錄取依據。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平均分(折合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初試權重70%,復試權重30%。例如:
(1)500分滿分,初試成績360分,復試成績80分
總成績=360/5*0.7+80*0.3=74.4
(2)300分滿分,初試成績210分,復試成績80分
總成績=210/3*0.7+80*0.3=73
考生的加權總成績相同時(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初試總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的加權總成績、初試總分均相同時,按復試中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計算總成績時初試成績按加分后的成績計算。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政審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根據上級規定,我校體檢安排在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體檢標準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等相關規定執行。我校2025年招生體檢工作在入學后統一組織,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錄取資格,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4.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定向就業協議應當在4月30日前寄到報考學院。逾期將取消錄取資格。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八)破格復試
我校所有專業均不進行破格復試。
(九)考生查詢成績途徑
各學院(專業)將在各學院網站上公示考生的復試成績、總成績。
考生擬錄取名單需由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學校研招辦將在全校復試工作結束后在研究生院網站統一公示全校的擬錄取名單。一志愿擬錄取名單預計于4中旬公示,調劑考生擬錄取名單預計于4月底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公示網址為:https://yjs.cueb.edu.cn/zsks/zsdt/index.htm。
(十)調劑工作
1.我校僅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MBA)接收調劑,其他專業一律不接收調劑。
2. 研招辦將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上及時公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MBA)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調劑服務系統”中調劑意向采集模塊將于3月28日之后開通,有調劑意愿的考生可查詢、填報意向信息;調劑模塊將于4月8日開通,調劑工作同步正式啟動。
3. 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否則無效。
4.調劑工作由研招辦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5.接收調劑的基本條件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調入專業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
(2)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工商管理專業碩士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工商管理碩士(非全日制)。
6.調劑辦法
(1)申請調劑的考生應及時登陸教育部“調劑系統”選擇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MBA)申請調劑。
(2)對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調劑復試名單,調劑復試比例由學院自行確定。調劑復試名單須經學院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提交到研招辦。
(3)研招辦按照學校調劑原則逐一審核名單,向通過審核的考生發正式的復試通知;學院在教育部“調劑系統”上復核復試名單,并通知考生具體復試安排。
(4)學院按照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完成考生的復試后,形成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須經學院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提交研招辦。
(5)研招辦結合考生的資格審查,逐一審核擬錄取名單,向通過審核的考生發正式的擬錄取通知,等待考生的最后確認。
(6)考生接到復試、擬錄取相關短信后,須在24小時內登錄中國研招網確認,否則學校有權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7)任何個人或單位未經學校授權不得擅自發布調劑信息,不得向調劑考生做出同意復試或同意錄取的承諾,違者造成后果的將追究其責任,按規定嚴肅處理。
(十一)聯系方式
1.學校通訊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花鄉張家路口121號
2.研招辦考生接待電話:010-83951759。
3.研招辦郵箱:yanzhaoban@cueb.edu.cn
4.各學院考生接待電話和郵箱如下:
學院
|
聯系人
|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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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詢郵箱
|
城市經濟與公共管理學院
|
薛老師
|
010-83952250
|
xwk0318@cueb.edu.cn
|
MPA
|
曹老師
|
010-83951563
|
MPA141@126.com
|
工商管理學院
|
王老師
|
010-83951911
|
741493491@qq.com
|
MBA中心
|
呂老師
|
010-65976020
|
mbazs@cueb.edu.cn
|
李老師
|
010-65976412
|
||
經濟學院
|
仁老師
|
010-83816936
|
eco@cueb.edu.cn
|
會計學院
|
王老師
|
010-83952696
|
yzkjxy@cueb.edu.cn
|
勞動經濟學院
|
蘇老師
|
010-83951881
|
yzljxy@cueb.edu.cn
|
文化傳播學院
|
徐老師
|
010-83952210
|
wchyanjiusheng@163.com
|
管理工程學院
|
李老師
|
010-83952206
|
yzggxy@cueb.edu.cn
|
財政稅務學院
|
馬老師
|
010-83952254
|
yzcshxy@cueb.edu.cn
|
法學院
|
劉老師
|
010-83952240
|
liuying8147@163.com
|
金融學院
|
陳老師
|
010-83952273
|
yzjrxy@cueb.edu.cn
|
統計學院
|
雷老師
|
010-83951031
|
yztjxy@cueb.edu.cn
|
外國語學院
|
申老師
|
010-83952332
|
shw0324@cueb.edu.cn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劉老師
|
010-83952144
|
liushuang@cueb.edu.cn
|
國際經濟管理學院
|
付老師
|
010-83952934
|
fubo@cueb.edu.cn
|
5. 監督投訴渠道
(1)學校受理考生投訴
研招辦電話:010-83951759
紀委郵箱:jw@cueb.edu.cn
(2)北京市教育考試研招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附件:https://yjs.cueb.edu.cn/zsks/zsdt/a8eb01d4fdab4aa7b4f26cc66ec59370.htm
1.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2.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
3.2025年政治思想情況審核表
4.誠信復試承諾書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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