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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上海市教育考試院《2025年上海市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滬教考院社考〔2025〕4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在確保公平、公正、科學、安全的原則基礎上,統籌兼顧,嚴格管理,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符合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2.根據考生報考志愿,原則上按考生報考的學科專業進行復試。
3.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強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的考查。
4.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5.擬錄取的考生須在參加復試的考生中確定。
6.推薦免試生不再參加復試。
二、復試組織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原則,根據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分配各學院當年的招生名額,監控、協調全校的復試工作。
2.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領導、統籌、協調學院各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按照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負責對考生進行全面的復試考察和綜合評價。
三、復試時間及方式
1.學校復試時間定于3月下旬至4月下旬,具體時間將提前公布在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s://yz.shmtu.edu.cn/,請考生保持密切關注。
2.學校采用現場復試和網絡遠程復試等,各學科專業具體復試方式詳見附件1上海海事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方式。網絡遠程復試擬使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https://bm.chsi.com.cn。
四、復試內容
1.學校根據培養目標要求、學科專業特點和學校辦學特色等合理設計復試內容,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的考查,促進高層次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學術素養、對學科知識掌握與運用情況、科研創新能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
2.會計、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中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科目考試時間為2小時,試卷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任何一門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現場復試內容一般包括筆試和綜合面試,網絡遠程復試采用綜合面試,各學院各專業復試工作細則公布在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復試科目以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1)筆試
主要為專業課測試,一般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2小時。
筆試環節全程錄音錄像。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設定以下主要參考指標: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等);
2)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等;
3)綜合知識應用能力及科研能力;
4)外語能力(聽力、口語);
5)語言表達能力、思維的敏銳性及邏輯思維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
綜合面試由各學院在規定的時間內安排,每位考生面試總時間不少于20分鐘,具體要求為:
1)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在復試情況記錄表上簽名;
2)同一學院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3)面試環節全程錄音錄像。
五、復試通知
一志愿考生:復試分數線公布在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復試通知書由考生憑個人賬號登錄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查閱、下載。
調劑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接收復試通知,并保存復試通知。
被列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參加復試,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六、復試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使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
1.考生參加復試應準備以下資料
(1)準考證(從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yzwb/下載);
(2)身份證原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大學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2025屆普通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包括網絡教育、自考)、應屆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畢業生考生);對于在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查驗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5)畢業證書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原件和復印件(往屆考生);
(6)學位證書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往屆考生);沒有學位證書的,可不提供;
(7)在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9)“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10)考生認為能夠反映自身綜合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英語六級成績單、畢業論文、發表論文、獲獎材料、相關證書等)。
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需要將以上材料發送給聯系老師或者輔導員老師(材料均為原件的掃描件PDF文檔,單個文檔不大于1M)。
2.現場復試報到時需提交的材料
(1)應屆考生:身份證、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復印件;
(2)往屆考生: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等復印件。
3.復試時需領取的材料
(1)上海海事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記錄表;
(2)誠信復試承諾書;
(3)非全日制相關政策說明和定向就業培養協議(非全日制專業考生)。
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通過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上述材料,復試情況記錄表填寫個人信息后發送給聯系老師或者輔導員老師。
4.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接受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嚴格審查核驗,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復試和錄取。
5.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七、網絡遠程復試平臺使用準備
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根據復試平臺的操作說明,掌握平臺功能使用及復試流程。配備復試所需的設備和網絡環境,提前安裝指定軟件,并按學校要求時間配合完成網絡遠程復試軟件測試。考生一般需要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即需要2部帶攝像頭的設備,手機或電腦均可。一臺設備從正面拍攝,另一臺設備從考生側后方拍攝。請考生提前按學校要求做好準備,配合測試,如有困難,及時向各學院的聯系老師或者輔導員老師反映,做好溝通。
設備和網絡環境:建議用筆記本電腦(PC+外接攝像頭)、麥克風和智能手機,手機支持安卓或者iOS,版本不能過于陳舊,電腦需安裝并使用最新版Chrome瀏覽器。使用無線寬帶或暢通的4G/5G網絡,使用手機需保證手機電量充足。
學校各學院的聯系老師或輔導員老師會對考生遠程復試相關事宜進行調研、排摸,考生需積極配合。
八、誠信復試承諾
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承諾書在綜合面試時交給復試小組或現場宣讀并展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考生應自覺遵守《上海海事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過程中不得錄音、錄像、拍照、錄屏等,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九、錄取成績計算及排名
1.復試成績
初試滿分500分的學科專業:復試成績滿分為300分,180分為合格線;初試滿分300分的學科專業:復試成績滿分為200分,120分為合格線。
采用現場復試的各學科專業:復試成績由筆試成績和綜合面試成績相加組成,筆試成績占100分,其余分值為綜合面試成績;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各學科專業及外國語學院全日制各學科專業:復試成績為綜合面試成績。
一志愿考生復試成績一般在復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調劑考生復試成績一般在學校調劑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后通過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https://yzxt.shmtu.edu.cn/xscx/查詢。
2.復試時考生填寫《上海海事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記錄表》中的個人信息后提交給復試小組,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專業由學院提交給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如實記錄復試情況。
3.有下列情況者視為復試不合格
(1)復試成績不到合格線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何一門科目不合格,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排名和錄取
(1)根據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復試成績總分計算結果進行排名。
(2)在考生復試合格的前提下,根據考生報考學院、專業的招生計劃和總成績排名依次錄取,其中:
Ⅰ)專業內設有聯培基地研究方向和不分研究方向的:先將該專業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在該專業招生計劃內,按照聯培基地研究方向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報考聯培基地研究方向的考生,其他考生錄取到“01不分研究方向”。
Ⅱ)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單獨排名,根據報考專業單考招生計劃和總成績排名依次錄取,排名不在單考招生計劃內的考生不予錄取。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復試錄取排名:將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分別換算成百分制,加總后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學校士兵專項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排名不在士兵專項招生計劃內的考生不予錄取。
(4)當學科專業最后一個擬錄取指標出現多名考生總成績同分并列的,優先擬錄取初試成績高的考生;當總成績和初試成績同時出現同分并列的,優先擬錄取初試業務課二或管理類綜合能力成績高的考生。
5.調劑考生錄取
在一志愿錄取有余額的情況下,接受調劑考生,錄取規則同一志愿考生。
6.錄取公布
一志愿考生的擬錄取結果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查詢,不需要在該網點擊確認。
調劑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接收確認學校發出的待錄取通知,即視為擬錄取。
最終擬錄取結果在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
十、體檢
擬錄取的全日制考生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由學校醫院組織。擬錄取的非全日制考生體檢工作要求在新生報到須知中通知。體檢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考生思想品德考核
學校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內容注重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復試階段,由復試小組對考生進行思想品德考核。學校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思想品德考核結果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十二、復查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錄取資格、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任何時候查實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學籍或撤銷學歷、學位。
十三、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
3.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任何一門不合格的。
4.未經擬錄取名單公示的。
5.未按時提交畢業證書等需提供的材料的。
6.違反誠信復試承諾或存在其他違規行為的。
十四、其他說明
復試、調劑、錄取等信息可在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s://yz.shmtu.edu.cn/查詢,學校將及時公布在網上。
學校及相關招生學院也會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相關信息、文件給考生,請考生及時關注。
十五、監督和申訴渠道
1.研招辦
電話:(021)38284585,電子郵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地址:上海海事大學科研樓512A室
2.紀委綜合辦
電話:(021)38284080,電子郵箱:jiwei@shmtu.edu.cn
地址:上海海事大學行政樓317室
3.信訪辦
電話:(021)38284168,電子郵箱:smupo@shmtu.edu.cn
地址:上海海事大學行政樓149室
附件https://yz.shmtu.edu.cn/2025/0320/c8927a24244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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