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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為穩妥做好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第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廣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相關考生務必了解并嚴格執行:
一、考生入校指引
(一)復試時間安排:3月24日-3月29日,各招生學科(專業)具體復試時間由各招生學科(專業)確定。考生可下載各招生學科(專業)秘書聯系方式(見附件1),聯系招生秘書獲取相關復試信息。
(二)第一臨床醫學院考生復試地點由第一臨床醫學院各招生學科(專業)確定并通知考生。
(三)其他學院校外考生統一從東莞校區西北門入校。待工作人員(由招生學院負責組織)核驗有效身份證原件、打印版準考證無誤后,按照指引有序到達復試地點。
(四)考生在入場、候考、復試和離場等環節要積極配合考點工作,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的安排和指引。
二、復試相關安排
(一)復試資格確定
按照教育部和廣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根據學校生源實際情況,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復試資格按照如下原則確定:
1.普通計劃考生
(1)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外國語≥40分,其它科目及總分的初試成績要求為教育部發布的《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A類分數線。
(2)其它招生學科(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教育部發布的《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A類分數線。
(3)在滿足初試成績要求的基礎上,生源充足的招生學科(專業)按照招生計劃與復試考生一定的差額比例擇優組織復試,生源數量不足本學科(專業)所要求差額比例的學科(專業)按實際情況組織復試。具體差額比例如下:
院系所名稱 |
各招生學科(專業)復試差額比例 |
基礎醫學院 |
1:1.5 |
第一臨床醫學院 |
學術學位1:1.5;專業學位1:3 |
醫學技術學院 |
1:1.5 |
藥學院 |
1:1.5 |
公共衛生學院 |
1:1.5 |
護理學院 |
1:3 |
人文與管理學院 |
1:3 |
生物醫學工程學院 |
1:1.5 |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
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分不低于報考專業國家 A 類分數線60分,且單科成績不低于報考專業國家 A 類分數線10分。在滿足初試成績要求的基礎上,生源充足的招生學科(專業)按照招生計劃與復試考生1:3的差額比例擇優組織復試。生源數量不足差額比例的學科(專業)按實際情況組織復試。
3.復試名單確定
各招生學科(專業)嚴格執行差額復試政策,根據復試差額比例及生源實際情況按初試總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本學科(專業)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考生在初試總分一致情況下,按同等標準確定是否進入復試。
(二)復試基本程序
1.復試信息獲取
考生可于3月20日10:00之后登錄https://yjsxt.gdmu.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獲取復試(包括筆試、面試、實踐能力考核等)時間、地點信息和相關安排。
2.復試材料準備
(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打印版準考證1份;
(2)往屆生按報名時所填報材料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科階段成績單1份(須為原件,應屆生成績單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往屆生從人事檔案中取出的復印件應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廣東醫科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第一志愿復試考生信息登記表》1份(見附件2);
(5)《廣東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1份(見附件3,須為原件,并加蓋學習單位的學生管理部門如院系單位、學工部門、教務部門公章或工作單位的人事部門公章,復印、彩印無效);
(6)往屆生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7)定向培養協議書或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培養的證明(見附件4,須為原件,復印、彩印無效),此項僅限于定向培養考生;
(8)《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此項僅限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
(9)本人親筆簽名的《廣東醫科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1份(見附件5)。
(三)復試基本辦法
1.復試統一形式
現場復試。
2.復試主要方式
復試方式分為筆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
(1)筆試:主要為專業課測試,采用綜合性、開放性題型,考試時間不低于1小時。
(2)面試: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每個復試小組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存備查;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3)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4)各復試方式分數比例:
①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考生:筆試滿分35分,其中專業理論占20分,英語占15分;面試滿分35分,其中英語口語占5分;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滿分30分;
②其他考生:筆試滿分55分,其中專業理論占30分,英語占25分;面試滿分45分,其中英語口語占5分。
(5)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滿分100分。加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具體加試方案由相關招生學院制定并在本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中公布。
3.復試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招生學科(專業)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專業素養包括: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②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③外語聽說能力;④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綜合素質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②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④人文素養;⑤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實踐(實驗)能力包括:考生的實踐(實驗)操作、思維和表達能力、基本判斷處理能力、合理選擇處置技術能力等。
4.復試紀律要求
(1)服從管理:所有考生必須嚴格按照復試通知要求和學科安排參加復試,無故不遵守規定時間和復試安排一律視同放棄復試資格。考試當日應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嚴格遵從考試工作人員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復試考場及相關場所的秩序。
(2)考場要求:考生只允許攜帶必需且符合規定的文具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鐘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若考生違規攜帶通訊工具,無論通訊工具工作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并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對作弊考生的有關情況,我校還將按規定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并會同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我校考點已配備最新的作弊工具檢測設備,請所有考生誠信應考。
(3)儀表要求:面試過程要注意儀容儀表干凈整潔、言語禮貌等,不得佩戴帽子、耳機、耳飾、口罩等,頭發不可遮擋耳朵。
(4)誠信要求: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應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等以任何方式助考。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對外發布復試相關內容和信息,若有違反,視同作弊。
(5)違規處罰:在復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存在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6)回避原則:有直系親屬在考生報考或調劑專業,考生應主動提出,導師應回避。
三、錄取相關說明
(一)錄取基本原則
1.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第一志愿報考非定向就業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的,學校將嚴格審核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掌握。
(二)確定擬錄取名單
1.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招生學科(專業)按照以下計算公式得出入學總成績:入學總成績 =初試總分÷(初試滿分/100)×50%+復試總分×50%。
2.對復試總分合格(≥60分)的考生,各學科(專業)根據總招生計劃按入學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首先按順序擬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再按順序擬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入學總成績并列且正好處于錄取名額邊緣的考生,按照錄取名額擬錄取初試總分較高的考生,入學總成績和初試總分均相同時,擬錄取初試外國語成績較高的考生。
3.任何招生學科(專業)不得超計劃擬錄取考生。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將取消擬錄取資格,本組其他考生按入學總成績排名順錄。
(1)不符合報考條件者;
(2)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虛作假者;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復試成績不合格(復試總分低于60分)者;
(5)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合格(任何一個科目低于60分)者;
(6)體檢不合格者;
(7)不同意復試小組調配導師者;
(8)已接受其他學校待錄取者;
(9)逾期未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者;
(10)違反我校相關考試紀律或相關管理規定者;
(11)自愿放棄錄取資格者。
(三)確定擬錄取導師
采取雙向選擇和內部調配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導師。
具體實施:復試結束后,根據本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數,按入學總成績排名依次確定入圍考生名單,由導師與考生進行雙向選擇,達成一致意見者即確定導師,雙向選擇落空的考生由復試小組指定導師。
(四)考生體檢
考生被擬錄取后,按照教育部相關體檢文件要求,自行去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于擬錄取名單公示后7日內提交至所在招生學院。體檢標準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具體內容詳見《廣東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格檢查表》(見附件6)。體檢報告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五)公示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名單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學校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四、校內調整說明
(一)校內調整規則
1.相同專業代碼的不同研究方向(考生報名時已按照不同研究方向報名)可在第一志愿復試階段進行校內調整。即學術學位內科學(代碼100201)、外科學(代碼100210)和專業學位內科學(代碼105101)、外科學(代碼105111)、醫學技術(代碼105800)等5個專業下設的研究方向若在第一志愿復試后仍有缺額,可接受相同專業代碼的考生(須符合該方向初試報考條件)進行校內調整。
2.符合校內調整條件的專業根據考生調整報名情況,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產生校內調整復試名單,并報招生學院及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審定后組織復試,復試差額比例、復試內容要求與本專業第一志愿復試標準一致。所有校內調整復試須服從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調配。
(二)校內調整程序
1.具有校內調整資格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校內調整志愿并按要求進行復試,具體方案由招生學科(專業)制定并通知。
2.校內調整復試錄取結果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后,將與第一志愿復試錄取結果一并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
五、其他重要事項
(一)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相關要求和信息只通過學校、研究生院、招生學院官微官網發布,工作人員會通過電話、短信或郵件等形式聯絡考生但不會收取任何費用,請各位考生認真分辨信息來源、謹防詐騙。請考生近期密切關注官網官微,如有最新消息或變動我們將及時發布。
(二)各學科(專業)復試考核內容無指定參考教材,我校從未出售或公開歷年考題和復習資料,請考生謹防上當。
(三)發放錄取通知書前,由研究生院負責對擬錄取考生進行調檔和審核。經審核合格者,發放錄取通知書;未調檔或審核不合格者,不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新生應按時報到。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并向研究生院提供有關證明,研究生院按照研究生管理有關辦法處理。
(五)學校將在考生入學后組織對其進行全面的復查。對在政治、業務、健康上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其錄取資格;對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特別提醒,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六)各復試小組對本學科碩士研究生復試結果負責。如有考生對今年碩士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存有疑問,可向我校研究生院咨詢或提出申訴。研究生院申訴聯系人:彭老師、董老師,聯系電話:0769-22896217。
(七)廣東醫科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最終解釋權歸研究生院所有。各招生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內容未列入本公告的,由各招生學院負責解釋。
六、出行溫馨提示
(一)復試期間學校不提供住宿,請考生自行解決住宿問題。
(二)復試期間校外社會車輛一律不得駛入學校,如有送行車輛,即停即走,送行人員不得進入校園,學校不提供停車位。學校平面圖如下:
由于學校周邊沒有停車場,建議考生搭乘公共交通汽車(307路、莞312路、329路、338路、351路、710路可到達廣醫后門站)或自行選擇其他交通方式到達我校并在工商銀行旁下車。
以上內容如因工作需要有所變動的,以最新通知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廣東醫科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及各招生學院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
預祝各位考生考試順利,取得優異成績!
附件:
1.廣東醫科大學2025年研究生招生學科秘書聯系方式
2.廣東醫科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第一志愿復試考生信息登記表
3.廣東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廣東醫科大學2025年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5.廣東醫科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6.廣東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格檢查表
廣東醫科大學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7日
以上附件查看網址:https://yjsxy.gdmu.edu.cn/info/1070/338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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