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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學校有思明校區、漳州校區和翔安校區共三個校區,校園依山傍海,風景秀麗,已成為公認的環境最優美的中國大學校園之一。
為了更加科學地選拔優秀人才,進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我校2013年已經在化學化工學院等六個理工科類學院的國家一級重點學科和和國家二級重點學科所屬的一級學科試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在學校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試點工作取得圓滿成功。試點學科生源數量大幅增加,生源質量顯著提升。因此,根據教育部、發改委、財政部2013年3月29日《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改革招生選拔機制,建立博士研究生選拔申請-審核機制,發揮專家組審核作用,強化對科研創新能力和專業學術潛力的考察”精神,我校決定在2014年繼續對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進行改革:在所有的理工醫類學院全面實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并選擇部分文科類學院試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
對于其它學院,我校繼續實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在入學考試階段,初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質,復試全面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包括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操作能力等。在錄取階段,提高復試在總成績中所占權重,擴大院系在博士研究生選拔中的自主權,公平公正地選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創新潛質的高層次人才。同時,改革導師招生培養模式,考生在報考階段不需要確定導師,被錄取后由導師組負責指導培養。
一、招生規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138個學術型專業和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招收博士研究生650名左右(含碩博連讀和直接攻博招生數,不含國際和港、澳、臺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另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以下簡稱“對口支援專項計劃”)共45名左右。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已經公布,招生專業目錄中各院系的招生計劃(將于近期公布)供考生參考。在錄取階段,我校將視生源狀況、學校發展需要等情況對各院系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調整。
二、學制和在校年限
學制3-4年。在校年限3-7年(含休學)。在校年限是指學生學籍在校的年限。
三、報考條件
1、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全日制(雙證)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滿六年(從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學之日),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2、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
3、有兩位與報考學科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家的推薦;
4、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已進修過至少5門所報學科專業的碩士學位課程,且考試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
(2)已在全國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發表兩篇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論文,或獲得省、部級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勵;
5、2014年教育博士研究生的報考條件等招考信息請詳見我校教育研究院網頁公布的招生簡章;
6、報考我校“申請-考核制”學院的考生,除符合以上報考條件,還須同時符合報考院系招生簡章中的報考條件。
7、在職考生報考要求: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繼續實行不招收在職博士生政策。在職考生報考我校,如被我校錄取,須辭去原單位工作,并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全脫產學習。
四、報名
1、報名分兩個步驟進行:第一,網上報名及網上支付報考費;第二,向報考院系寄(送)相關報名材料。以上兩個步驟缺一不可。
2、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時間:
(1)普通招考考生:
2013年12月1日-12月31日。網址:http://kszx.xmu.edu.cn(廈門大學考試中心)。具體的報名要求、流程屆時請查閱我校考試中心網頁的相關通知。
(2)報考試行“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的學科(專業)的考生
2013年12月1日-2014年1月10日。網址:http://kszx.xmu.edu.cn(廈門大學考試中心)。具體的報名要求、流程屆時請查閱我校考試中心網頁的相關通知。
(3)報考費每人160元,報考費一經繳納,均不辦理退還。
3、向報考院系寄(送)報考材料:
網上報名及網上繳費后,普通招考(不含“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考生須于2014年1月8日前將報考材料寄達所報考院系。報考試行“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的學科的考生須于2014年1月15日前向報考院系寄(送)報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向報考院系寄送的報考材料包括: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廈門大學2014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登記表》,考生本人須在報名登記表末頁“本人自述”欄落款處親筆簽名確認。在職考生須簽字承諾:若被我校錄取,即辭去原單位工作,并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全日制學習;
(2)碩士學位證書及碩士畢業證書復印件(若無碩士畢業證書者可免交碩士畢業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碩士生只須提供學生證復印件);
(3)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若無學士學位證書者可免交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如果以大專的身份考上碩士研究生者,提交大專畢業證書即可);
(4)加蓋本校研究生院(處)培養辦或本人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
(5)身份證復印件;
(6)兩名與所報學科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家的推薦書;
(7)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獲獎證書等資料的復印件;
(8)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
(9)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按“報考條件”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碩士學位和學歷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的復印件(最遲須在筆試前提交)。
(11)實行或試行“申請-考核制”的考生,同時還需要提供報考院系選拔辦法中要求的其它報名材料。
4、取得“直接攻博”資格考生的網上報名、網上交費時間同普通招考。取得“碩博連讀”資格的考生報名時間及注意事項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為準。
5、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參加考試,報考費亦不退還。
6、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普通招考(不含“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考生請于2014年3月17日至3月21日登錄考試中心網站(http://kszx.xmu.edu.cn)自行下載打印初試準考證,并應于考試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場。
五、資格審查
1、初審:報考院系及我校招生辦、考試中心將根據報考者提供的報考材料、網上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初審。
2、復審:考生前來參加復試時,攜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身份證等證件原件到我校相關院系接受核查。具體安排屆時請關注招生辦和各學院網站相關通知。
六、體檢
體檢安排在復試期間進行,地點為廈大醫院。具體安排請關注招生辦網上通知。
七、考試
(一)普通招考的入學考試
普通招考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分。
1、初試
(1)考試科目(共三門):①外國語;②業務課一:分為《人文社科基本素質》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養和對問題的分析、判斷、論述及表達能力)、《數理基礎與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數理基礎和應用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由各學科(專業)根據各自的選拔要求,從中確定一門做為本專業的業務課一考試科目。上述《數理基礎與能力》科目根據不同專業的選拔要求,分五類(A、B、C、D、E)設置相應的考試內容。③業務課二:學科基本知識科目,主要考核考生報考的相關學科的基本知識。
以上考試科目的相關考試說明請參閱招生辦網站公布的《廈門大學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或查閱考試中心網站(http://kszx.xmu.edu.cn)。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還須加試政治理論科目:科學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
(2)初試時間和地點:2014年3月22日(星期六)—23日(星期日),地點:廈門大學(具體見準考證)。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政治理論的考試時間為:2014年3月24日上午,地點:廈門大學考試中心。
2、復試
我校將于2014年4月中旬公布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
(1)復試內容和方式:復試全面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將采取筆試、口試和實驗技能考核等方式進行,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進行全面考核。同等學力考生復試須以筆試方式加試兩門碩士學位課程。具體的復試細則和要求請關注各院系的網上通知。
(2)復試時間和地點:復試時間由各院系確定,地點為廈門大學。全校各院系復試工作時間安排分兩種,一種為初試完馬上復試(3月下旬),一種為初試成績出來后再復試(2014年4月中下旬至5月初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請關注各院系網上通知。
(3)復試權重: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改革精神,我校將進一步擴大考生入圍復試的比例,給院系、專家組更充分的人才選拔空間;復試權重占總成績的60%,進一步擴大院系、專家組在人才選拔中的自主權。
特別提示:經我校各院系選拔確定的“碩博連讀”考生,須與統考生一起參加復試,公平競爭,學校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申請-考核制”招考選拔方式
我校2014年在理工醫學院全面實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并選擇部分文科學院作為“申請-考核制”試點學院。全面實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的學院如下: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電磁聲學研究院、薩本棟微米納米研究院、數學科學學院、化學化工學院、材料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軟件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海洋與海岸帶發展研究院、醫學院、藥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能源研究院、教育研究院(僅限教育博士)。此外,經濟學院、王亞南經濟研究院將拿出部分名額進行“申請-考核制”選拔,其余名額以普通招考方式選拔,“申請-考核制”招考方式和普通招考方式不能兼報,考生只能選擇其一。“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方法如下:
1.報名與申請材料提供
凡符合報考上述學科的考生,須向我校相關學院(系)提交其“申請-考核制”選拔辦法中要求的報名材料。(網上報名要求見第四款“報名”)
2.審核并確定面試名單
各院系收到考生報名材料后,組織本院專家導師組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認真評審,以評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名單,經院(系)招生領導終審后確定通知入圍者參加面試。
3.組織面(筆)試
各相關學院組織入圍面試的考生進行面(筆)試,由學科負責人、評審考核小組和相關導師負責,面(筆)試時間和面(筆)試內容以各學院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注:實行“申請-考核制”的生源,不能調劑到實行普通招考的專業。各試點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選拔辦法將于近期公布,敬請各位考生關注我辦網站和相關院系網站相關信息。
八、錄取
堅持貫徹公平公正、擇優選拔和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成績(試行“申請-考核制”的學院根據考生考核的成績),結合素質審核結果,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真正選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創新潛質的高層次人才。具體的錄取原則請以招生辦網頁發布的《廈門大學2014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意見》為準。擬錄取結果可于2014年6月在招生辦網頁查詢,正式錄取通知書將于7月寄出。
九、獎、助學金
教育博士研究生在職專業學位不享受獎助學金。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的文件精神,國家將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加大獎助經費投入力度;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制度,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12000元;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簡稱“三助”)崗位津貼資助力度;建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制度,博士研究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0元;建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綜合采取減免學費、發放特殊困難補助、開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的資助力度。
在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同時,我校將根據國家和福建省的相關政策,完善研究生獎助體系,制定博士研究生獎助學金資助辦法,并及時公布。具體辦法請隨時關注廈門大學學生處網頁(http://xsc.xmu.edu.cn)或廈門大學招生辦網頁(http://zs.xmu.edu.cn)。
十、學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的文件精神,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高等學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我校將根據國家和福建省的規定收取學費。具體學費標準請隨時關注廈門大學招生辦網頁(http://zs.xmu.edu.cn)。
十一、住宿條件與費用
1.被錄取在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海洋與海岸帶發展研究院、醫學院、藥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能源學院和海外教育學院的研究生將入住我校翔安校區。思明校區和翔安校區的教學實驗設施、師資、全校性選修課等教學資源共享。翔安校區位于廈門市翔安區,在廈門島的東北方向,與大陸相連,北靠香山風景名勝區,南與大海毗鄰,風景優美。翔安校區總建設用地面積3645畝,距校本部34公里,通過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時左右車程可直接抵達。
2.我校為全日制(非在職、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學生提出申請,住宿費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條件:單人間,一般為獨衛、電話、網絡、空調、熱水器、保險柜),住宿費2400元/人·年;雙人間,一般為公共衛生間、電話、網絡、空調、熱水器、保險柜),住宿費1600元/人·年。此收費標準若有調整,最終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具體住宿安排在錄取時另行通知。對于委培、定向類別的博士研究生,學校根據住宿資源情況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協助安排住宿,由學生提出申請,費用自理。住宿費按物價部門制定的相應房源類別的標準繳納。
十二、其它
1、考生如報考了幾所學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時錄取,必須在2014年6月10日前作出取舍并告之我校相關情況,否則在我校上報教育部時發現考生被重復錄取,我校將取消考生的錄取資格。
2、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報名、考試、成績、錄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的網頁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試信息。
3、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博士生的招生錄取工作,考試中心負責博士研究生的報名考務工作。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均位于廈門大學嘉庚主樓三樓。
4、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聯系方式如下:
招生辦公室:
電話:0592-2188888傳真:0592-2180256
E-mail:xmuzs@xmu.edu.cn網址:http://zs.xmu.edu.cn
考試中心:
電話:0592-2184166傳真: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網址:http://kszx.xmu.edu.cn
十三、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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