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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2019年12月21日-23日舉行,現就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點設置
我省共設有10個考點,即海南大學海甸校區考點、海南大學儋州校區考點、海南師范大學考點、海南熱帶海洋學院考點、海南醫學院考點、海口市第二中學考點、海口實驗中學初中部考點、海南省農墾中學初中部考點、海南中學高中部考點及海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高中部考點。
二、考生注意事項:
1.要在考試前一天到考點了解熟識考點、考場安排情況。
2.要及時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認真閱讀《準考證》上面的“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報考點說明”、“招生單位說明”、“考生須知”及“特別提醒”等其它注意事項。考生須按照《準考證》上面的“考試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入場時須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務必帶齊。在考試時,不允許攜帶考試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
3.12月22日儋州市將舉行國際馬拉松賽,屆時通往海南大學(儋州校區)考點的部分路段將進行交通管制。請入住在儋州市市區的考生密切關注交通管制公告,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注意出行安全。
4.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入場,考生盡量早出發,以免路上遇見堵車。
5.要增強鑒別能力,切勿輕信“助考機構”的虛假宣傳,要自覺遵守承諾,誠信應考,若有違紀、作弊等行為,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將對考生暫停參加該項或其它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并計入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6.《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2019年9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等情形,均應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之一的“情節嚴重”,將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為加大社會各界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的監督,增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我省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期間設立對各種違規作弊行為舉報電話:0898-65982571,13098999761,歡迎監督舉報。
附件: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
考場規則
1.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進入考點后,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外逗留,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3.考生只準攜帶必需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簽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場內不得傳遞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后,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貼條形碼。凡漏貼條形碼的,凡漏填(涂)、錯填(涂)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5.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
6.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提前交卷出場時間只能在考試結束前30-15分鐘。考生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者交談。
7.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8.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者草稿紙帶出考場。
9.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止答題并停筆。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考員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并密封。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10.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執行,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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