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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考研復試特訓班【1v1個性批改+模擬面試+聽口糾音】
一、學院簡介
化學化工學院是我校重點建設學院,也是我校唯一的湖北省高校改革試點學院。學院目前擁有污染物分析與資源化技術湖北省重點實驗室、稀有金屬湖北省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微通道連續(xù)流化學合成技術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院士專家工作站、湖北高校省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湖北省化學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和研究生教育創(chuàng)新基地等較為齊全的科研和教學平臺。學院建有分析化學湖北省優(yōu)勢學科,化學一級學科為ESI全球前1%學科、湖北省重點學科和湖北省“十三五”“十四五”優(yōu)勢/特色學科群(資源環(huán)境學科群)主干學科,擁有化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制藥工程、學科教學(化學)專業(yè)碩士學位二級授權點。化學一級學科是學校首批博士點立項建設學科,近三屆學科評估均位列湖北省屬高校前列。
二、可接收調劑專業(yè)信息
學院可對外接受研究生調劑申請。具體專業(yè)信息如下: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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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調劑名額
|
調劑專業(yè)范圍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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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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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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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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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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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英語一;204英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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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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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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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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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化學
|
201英語一;204英語二
|
086002 |
制藥工程
|
3
|
0703化學;081700化學工程與技術;086002制藥工程;086000生物與醫(yī)藥;080500材料科學與工程;083000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085600材料與化工;078000藥學
|
201英語一;204英語二
|
三、調劑基本原則
(一)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的A類考生國家線。
(二)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三)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與調入專業(yè)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四)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調劑考生與調入專業(yè)不屬于同一學科門類,按照以下方式折算初試標準分分數(shù)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復試錄取時將初試標準分以一定比例計算總成績。
初試標準分計算方法:
初試標準分=(初試原始分/初試國家線)×100
四、調劑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
(二)學院將會根據(jù)工作安排及時在調劑系統(tǒng)上給符合要求的調劑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屆時請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回復確認,否則視為放棄。請考生及時關注學院網(wǎng)站https://chem.hbnu.edu.cn/相關公告有關復試的具體安排。
(三)考生接受復試通知之后請根據(jù)相關復試安排要求按時參加復試。復試通過后,學校將發(fā)送“待錄取通知”(“待錄取通知”直接通過在調劑系統(tǒng)中發(fā)送,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生在收到我校“待錄取通知”后,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確認,否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五、調劑方案
(一)調劑系統(tǒng)開放時間
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11:00開始。
(二)調劑復試安排
1、復試考生公示。學院將對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進行公示。請收到復試通知調劑考生及時在研招網(wǎng)確認。
2、復試內容及方式:復試內容參考一志愿考生復試細則,復試方式采取線上復試。
3、復試時間:調劑系統(tǒng)關閉后,學院結合調劑工作進度確定復試時間,以網(wǎng)站通知、電話等形式告知考生,請調劑考生密切關注學院調劑工作。
4、待錄取。學院復試工作完成后,招生單位通過調劑系統(tǒng)向待錄取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請待錄取考生及時接收。
(三)調劑總評成績計算方式
1.復試成績=綜合面試(40%)+專業(yè)能力測試(30%)+外語聽說能力測試(30%)。
2.總評成績=(初試成績/報考專業(yè)國家線×調劑專業(yè)國家線÷5×60%)+(復試成績×40%)
(四)調劑錄取原則
錄取時按照專業(yè),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分開進行名次排序,若總成績相等,按初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初試折算成績也相等,按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相等,按業(yè)務課一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錄取資格,按復試考生總成績排序遞補錄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錄取:
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復試中專業(yè)能力測試、綜合面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等科目任何一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
③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有任一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
④考生違反教育部、省教育廳、學校以及學院有關復試管理規(guī)定者。
六、學院其他注意事項
根據(jù)實際招生計劃數(shù)按照總評成績分專業(yè)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王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714-6515325
湖北師范大學化學化工學院
2025年4月10日
溫馨提示:該信息自網(wǎng)絡渠道整理,未一一甄別其有效真實性,若有意向,請查看院校或聯(lián)系老師核實。若有不妥,請聯(lián)系我們刪除。刪除請聯(lián)系 tiaoj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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