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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伊犁師范大學研究生處 2025-03-25 相關院校:伊犁師范大學
為做好學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相關工作,保證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根據《伊犁師范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并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總體原則
(一)有序性。為落實有序開展研考工作要求,扎實做好場地安排、模擬預演等工作,切實確保復試過程有序進行。
(二)公平性。加強組織管理,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三)科學性。針對遠程復試、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二、組織領導
音樂與舞蹈學院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音樂與舞蹈學院黨委書記、院長擔任雙組長,全面部署落實學院2025級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及監督檢查工作。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復試錄取監督小組、復試命題小組、學科或專業(領域)面試小組(不少于5人)等相關工作組,分別負責本單位復試錄取監督檢查,試題命制審核。相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三、復試
(一)復試時間
一志愿復試時間為4月1日,調劑復試4月28日前完成。是否增加調劑批次視復試情況而定,請考生及時關注研究生處官網通知,保持電話暢通。
(二)復試方式
復試采取網絡遠程面試方式。遠程面試平臺為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在復試過程中充分落實教育部“兩識別”、“四比對”資格審查嚴防替考;通過“一平臺”、“三隨機”過程管理工作機制嚴防考中作弊,確保復試場地獨立、無干擾、雙機位。
復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包含加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前提下可提前結束面試考核。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過程影像資料由學院自行下載留存備查。
復試服務費由考生自行承擔,每人次25元(系統收費標準)由系統直接收取。
(三)復試內容與過程
1.復試內容
(1)學科教學(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復試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與能力、外語水平、心理健康等內容。
(2)音樂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外語水平、心理健康等,專業素質與能力考核具體內容如下:
伊犁師范大學音樂與舞蹈學院2025年音樂碩士研究生復試內容
專業名稱 |
專業方向 |
復試內容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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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 |
音樂教育 |
1.提交中學音樂教材中任意一課的教案。 2.自選一節中學歌唱課或欣賞課進行說課(10分鐘),并進行彈唱展示。 (上述兩項內容不得重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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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 |
聲樂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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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聲唱法:演唱三首作品(自選中外藝術歌曲各一首,中、外歌劇詠嘆調一首)。 2.民族唱法:演唱三首作品(自選傳統民歌一首,中國藝術歌曲或創作歌曲任選一首,中國歌劇詠嘆調一首)。 3.流行唱法:演唱不同風格作品三首(涵蓋中英文;歡快、抒情、搖滾等風格)。 (以上均需闡述三首演唱作品表達的內容、情感、演唱特點及難點) |
一律背譜演唱,不可使用音頻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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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演奏與藝術指導 |
1.鍵盤樂器演奏:演奏四首曲目。練習曲一首(莫什科夫斯基練習曲及以上);復調一首(三聲部以上);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中外樂曲自選一首。 2.即興伴奏一首(抽簽;考生可自帶演唱合作者)。 3.對演奏的四首作品進行作品分析與演奏分析。 |
一律背譜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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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唱指揮 |
1. 聲樂演唱:自選一首作品(風格、唱法不限)。 2. 鋼琴演奏:演奏兩首作品。練習曲一首(車爾尼299及以上程度);中外樂曲自選一首。 3. 作品指揮:自選混聲合唱作品一首(作品時期、風格不限;指揮雙鋼琴或作品錄音不限;需提供與指揮作品相同版本的電子版樂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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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創作 |
1.提交原創作品樂譜一個(時間、體裁、風格不限)。 2.前期學術成果及未來研究計劃陳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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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收同等學力及跨學科方向的考生(是否跨學科由音樂與舞蹈學院在資格審查時認定),在資格審查后,學科教學(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加試①中外音樂教育史、②中西方音樂史;音樂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加試:①藝術學概論、②音樂學概論。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長為90分鐘,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考試成績低于60分,即為不合格,不能參加復試。
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作為錄取時的參考,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流程
(1)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工作人員會提前與當前批次參加復試考生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并按要求完成復試場地準備和設備測試,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
(2)復試開始前,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復試系統完成信息采集與身份確認后在候考室等候面試,逾時未到者視為主動放棄復試資格。
(3)考生按系統隨機生成的面試序號由工作人員邀請進入面試間參加遠程面試。
(4)復試平臺隨機抽取試題發放考生,考生審題2分鐘后開始答題并接收面試專家提問。
(5)考生與工作人員確認面試結束,經允許后方可關閉設備離開面試間。
(6)面試專家綜合打分,復試總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說明:復試滿分100分,考生復試得分總分小于60分即為復試不合格。
考生面試結束后不得與他人交流面試過程和題目內容,并遵守《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相關規定。
3.其他要求
(1)考生需配合工作人員完成信息采集與核對、材料上傳、復試過程音視頻材料采集等工作。
(2)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音視頻材料由我校留存。
(3)如有必要,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同意,我校可以對考生再次復試。
(4)復試過程中,考生因個人原因拒不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四、調劑
我院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接受考生調劑,具體調劑專業以我校研究生處官方網站和教育部調劑系統中公布的專業為準,請考生及時查看我校研究生處官方網站。
(一)調劑時間
4月8日至4月28日(含),具體開始時間以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告為準。
(二)調劑基本要求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3.第一志愿報考下列專業(或專項計劃),應遵循相關調劑要求。
4.其他類別的調劑參照《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5〕4號)文件通知執行。
(三)調劑范疇
1.本單位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報名。
2.本單位不接受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同一學習方式已復試考生的再次調劑申請。
(四)調劑程序
1.調劑系統開通后,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報名申請;
2.調劑系統關閉后,本單位將按要求對調劑報名考生的數據進行篩選,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且同意遵守本單位復試相關規定,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視為主動放棄;
3.對在復試前不配合工作或復試過程中未按要求接受監督、有舞弊嫌疑或行為的考生,本單位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及成績。
五、資格審查材料及要求
復試前對獲得復試資格考生的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進行審核。考生線上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或提交資料不全者,資格審核不通過,不得參加復試。
(一)報考資格審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
2.學歷、學位證書。往屆生提交與報名信息一致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需蓋成績認證部門公章)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4.申請初試免試的考生提供符合免試政策相關材料。
(二)復試資格審核材料
1.已仔細閱讀相關法律法規、《伊犁師范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伊犁師范大學發布的關于碩士研究生復試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后,本人簽字確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
2.《伊犁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3.《伊犁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健康狀況調查表》(附件3)。
4.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提供戶籍材料(本人戶口信息頁)、《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生同意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承諾書》(附件4)及《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應屆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書》(附件5)。
5.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在職人員考生還需提供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人事聘用合同、戶籍材料(本人戶口信息頁)及《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職考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書》(附件6)。
6.其他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還需提供《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在職/非全日制)考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書》(附件7)。
7.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符合加分政策的相關材料。
六、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按百分制計,核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試總分加分,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初試成績計算總成績。
(二)其他要求
1.調劑報考要求與招生簡章公布內容一致。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身體條件不符合招生專業就讀要求者不予錄取。
3.資格審查或復試過程中存在欺瞞、舞弊行為者不予錄取。
4.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列入擬錄取名單。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6.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7.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七、紀檢監督
學院紀委對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考生對復試工作存在異議,可向音樂與舞蹈學院反映,由音樂與舞蹈學院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釋;仍有異議的,可向伊犁師范大學研究生處反映;答復仍不滿意的,可繼續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八、違規處理
對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九、其他
1.未盡事宜參照《伊犁師范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伊犁師范大學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執行。
2.所有考生應不定期查看研招網站內消息或我校研究生處網站(https://yjsc.ylnu.edu.cn/)發布的通知。
音樂與舞蹈學院研究生辦咨詢電話:0999-8138951
音樂與舞蹈學院紀委監督電話:18609990431
音樂與舞蹈學院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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