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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廣東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2025-03-12 相關院校:廣東財經大學
為確保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規范和公平,依據教育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選拔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復試形式、時間及辦法
我校采取線下復試方式。復試時間為3月中旬-4月中旬,各學院制定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明確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下簡稱考生初試成績要求)、成績使用辦法、工作程序、組織管理、咨詢渠道等,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請考生根據各學院通知準備復試,相關復試工作安排請密切關注各招生學院的官方網頁。
三、資格審查
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復試資格審核所需要材料請考生提前準備,并按照各學院通知要求進行提交,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要確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實,誠信守規參加復試。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影響公平、公正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和比對。
四、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五、調劑原則及程序
調劑考生均須符合國家相關調劑政策。
我校依據相關規定,對調劑考生進行審核,在規定時間內向通過審核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收到通知后,考生在系統中確認來我校復試的列入復試名單,未按時確認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六、復試分值和成績計算辦法
1.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審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復試應加試思想政治理論科目,滿分100分,該成績×10%折算計入考生復試成績。
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其他復試內容由專業與情景化面試200分(含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50分)、無領導小組面試100分兩部分組成。復試成績=[專業與情景化面試成績(含公共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無領導小組面試成績]×90%+思想政治理論成績×10%。
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其他復試內容由專業課筆試100分、綜合能力面試200分(含公共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成績50分)兩個部分組成。復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含公共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專業課筆試成績]×90%+思想政治理論成績×10%。
其余各招生專業復試由專業課筆試100分、綜合能力面試200分(含公共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成績50分)兩個部分組成。復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含公共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專業課筆試成績
2.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審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3×5+復試成績
其他專業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3.復試中各單科和總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字的方式計分。
七、復試內容
1.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等專業復試內容
(1)專業與情景化面試(200分)
專業與情景化面試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科研能力、表達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等與本專業研究生培養有關的能力,其中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內容分值為50分。
(2)無領導小組面試(100分)
考查考生的應急處理能力、邏輯分析能力、判斷決策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語言概括能力、儀表舉止行為、溝通交往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創業精神與創新意識、價值取向和職業道德等。
(3)思想政治理論(100分)
考核方式為開卷筆試,考試時間為1小時。重點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素養。
2.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等專業復試內容
(1)綜合能力面試(200分)
綜合能力面試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科研能力、表達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等與本專業研究生培養有關的能力,其中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內容分值為50分。
(2)專業課筆試(100分)
專業課筆試采取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專業技能及相關知識的理解與應用能力是否具備本專業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3)思想政治理論(100分)
考核方式為開卷筆試,考試時間為1小時。重點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素養。
3.其余各招生專業復試內容
(1)綜合能力面試(200分)
綜合能力面試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科研能力、表達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等與本專業研究生培養有關的能力,其中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內容分值為50分。
(2)專業課筆試(100分)
專業課筆試采取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專業技能及相關知識的理解與應用能力是否具備本專業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4.面試考核辦法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教師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考核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面試考核分數。
5.考生加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由招生學院自主確定,提前向考生公布。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均為100分,各科目考試時間為2小時?忌釉嚦煽儽仨毢细瘢60分及以上)才具備錄取資格,不計入總成績。
6.加分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招生學院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八、錄取原則
1.按先考生類別、后考生總成績排名原則擇優錄取。
類別依次為:
(1)一志愿考生;
(2)調劑考生。
總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復試成績高分者;總成績、復試成績均相同者,優先錄取綜合能力面試或專業與情景化面試成績高分者。
2.復試合格生源不足時方予考慮錄取破格復試考生。
3.復試原始總分不足180分、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低于120分者(不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不予錄;考試違紀、資格審查不合格、政審不合格、體檢不合格、加試不合格者無論最終復試成績高低,一律不予錄取。
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招生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招生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十、體檢
1.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檢查,在規定時間前向招生學院提交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的體檢報告。
2.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十一、公示與爭議處置
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復試結束后在招生考試處網站上對外公示,接受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考生如對復試錄取結果有異議,需在相關公告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投訴和監督舉報電話:
020-84096451(招生考試處)
020-84261786(學校紀檢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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