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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研究生入學須知 來源:長春理工大學 2024-04-29 相關院校:長春理工大學
定向就業考生檔案不轉入我校,畢業后回原單位就業。定向就業考生需于4月30日前將本人及定向就業單位簽字蓋章后的定向就業協議(附件1或2)掃描件發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子郵箱(custyzb@cust.edu.cn)。紙質版原件(一式三份),郵寄至我校研招辦。郵寄地址: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7089號,郵政編碼:130022,聯系電話:0431-85582476)。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及單獨考試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的,將按報名信息確定定向就業單位。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的定向協議,將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出,待考生本人簽字及定向就業單位簽字蓋章后,于秋季入學報到時,將兩份定向協議原件交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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