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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2-09-12 相關院校:吉林大學
吉林大學2013年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熱烈歡迎廣大考生報考吉林大學碩士研究生!
吉林大學學科門類齊全,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軍事學、藝術學等全部13大學科門類;有本科專業124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44個,碩士學位授權點311個,博士學位授權點240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7個;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4個(覆蓋17個二級學科),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5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4個。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有教師6540人,其中教授1638人,博士生指導教師1186人。有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20人(雙聘11人),哲學社會科學資深教授4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18人,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項目首席專家5人,國家“973”項目首席科學家3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4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32人,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長江學者和創新團隊發展計劃”入選者28人。學校現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6個,新一輪“985工程”建設項目5個,國家工程實驗室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6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0個,其他部委重點實驗室20個。學校承擔了大量國家級和省部級科研項目,有一批產業化前景好、技術含量高的國家攻關項目、“863”項目、“973”項目等高新技術成果。
吉林大學是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學之一,現已建立起學士-碩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養體系。在校全日制學生68132人,其中博士生、碩士生25095人,本專科生41381人,留學生1547人,進修生109人,另有成人教育學生63170人,其中成人本專科生16663人,網絡本專科生46507人。
一、招生計劃:
2013年我校學術型碩士研究生計劃招生3800人左右(含推薦免試、強軍計劃、援藏計劃、援疆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等,以教育部下達的2013年招生計劃數為準)。
二、推薦免試生:
歡迎全國“211工程”院校中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考生可于2012年9月上旬瀏覽我校研究生院主頁,查詢有關申請手續。推薦免試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且不得參加統考。
三、學制:
以學分制為基礎,學制2—3年。請詳見吉林大學2013年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相關規定。
四、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五)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六)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且須最遲于開學報到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同等學歷考生不得跨學科、專業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考生不得跨學科、專業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八)在校本科非應屆畢業生一律不準報考,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錄取資格。
(九)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的考生,報考條件需符合我校有關規定。報考資格的確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族教育處負責,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教處負責。
(十)凡在境外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必須通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3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
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進行網上報名。
考生在網報前應認真閱讀我校2013年招生簡章和專業目錄,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吉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招生工作”欄公告的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3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5、凡取得“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資格的考生,必須在2012年11月10日之前將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族教育處確認的《報考201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登記表》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郵寄或送至吉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郵戳為準)。所有信息均以報名時填報的為準,不得更改。
6、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7、現役軍人報考須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請考生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我校的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8、凡報考我校藝術學院“美術學”和“藝術設計學”的考生請注意:在網上填報信息時“報考點”一項必須選擇“長春市招生辦公室”,且只能在長春市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并參加考試。若報考點選擇錯誤,則報考資格無效。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和研究生支教團)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1)吉林大學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被推薦為免試生的(含內推、外推),網上報考點應選擇“吉林大學”,并在吉林大學進行現場確認。
(2)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強軍計劃的考生,網上報考點應選擇“吉林大學”,并在吉林大學進行現場確認。
(3)其他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人員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手續。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
招生單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
七、初試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7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月5日下午 外國語
1月6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6日下午 業務課二
1月7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對初試科目的相關說明:
1、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2、教育學、歷史學、醫學三個學科門類的初試科目為三門,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專業基礎綜合。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各為100分,專業基礎綜合滿分為300分。
3、上述三個學科門類以外的學科,其初試科目為四門,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業務課。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各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均為150分。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1、報考我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參加全國統考及聯考科目如下:
第一單元:101-思想政治理論;
第二單元:201-英語一,202-俄語,203-日語;
第三單元: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06-西醫綜合,307-中醫綜合,311-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312-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314-數學(農),315-化學(農);
第四單元:414-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415-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
2、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復試:
(一)招生單位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招生單位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復試工作在2013年3月中下旬進行。(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吉林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及具體工作安排將于復試階段在研究生院主頁“招生工作”欄公布。
九、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招生單位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十、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校要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
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跨學科、專業及同等學力考生只能選報招生專業目錄中所規定的專業、方向。招收跨學科、跨專業以及同等學力的專業、方向已在備注欄內注明,沒有注明的為不招收。
(二)專業代碼后帶“★”者為學校自設專業。
(三)單獨考試招生簡章及招生專業目錄另發。
(四)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試題,不出售或辦理郵購書籍業務,敬請諒解。
(五)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考生不能參加考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六)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陸吉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招生工作”欄,以獲取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最新信息。
研究生院網址:http://yjsy.jlu.edu.cn
通訊地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吉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30012
聯系電話:0431-85166371
傳真號碼:0431-85166371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公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行政辦公樓420室
吉林大學2013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吉林大學學科門類齊全,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軍事學、藝術學等全部13大學科門類;有本科專業124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44個,碩士學位授權點311個,博士學位授權點240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7個;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4個(覆蓋17個二級學科),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5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4個。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有教師6540人,其中教授1638人,博士生指導教師1186人。有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20人(雙聘11人),哲學社會科學資深教授4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18人,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項目首席專家5人,國家“973”項目首席科學家3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4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32人,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長江學者和創新團隊發展計劃”入選者28人。
學校現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6個,新一輪“985工程”建設項目5個,國家工程實驗室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6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0個,其他部委重點實驗室20個。學校承擔了大量國家級和省部級科研項目,有一批產業化前景好、技術含量高的國家攻關項目、“863”項目、“973”項目等高新技術成果。
吉林大學是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學之一,現已建立起學士-碩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養體系。在校全日制學生68132人,其中博士生、碩士生25095人,本專科生41381人,留學生1547人,進修生109人,另有成人教育學生63170人,其中成人本專科生16663人,網絡本專科生46507人。
一、招生計劃:
2013年我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計劃招生2200人左右(含推薦免試、強軍計劃、援藏計劃、援疆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等,以教育部下達的2013年招生計劃數為準)。
二、推薦免試生:
歡迎全國“211工程”院校中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我校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考生可于2012年9月上旬瀏覽我校研究生院主頁,查詢有關申請手續。推薦免試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且不得參加統考。
三、學制:
以學分制為基礎,學制2—3年。請詳見吉林大學2013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相關規定。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且須最遲于開學報到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同等學力考生不得跨學科、專業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考生不得跨學科、專業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7、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8、在校本科非應屆畢業生一律不準報考,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錄取資格。
9、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的考生,報考條件需符合我校有關規定。報考資格的確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族教育處負責,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教處負責。
10、凡在境外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必須通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二)法律碩士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7、8、9、10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選擇吉林省招生辦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3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
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進行網上報名。
考生在網報前應認真閱讀我校2013年招生簡章和專業目錄,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吉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招生工作”欄公告的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3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5、凡取得“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資格的考生,必須在2012年11月10日之前將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族教育處確認的《報考201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登記表》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郵寄或送至吉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郵戳為準)。所有信息均以報名時填報的為準,不得更改。
6、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7、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需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請考生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我校的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8、凡報考我校藝術學院“美術”和“藝術設計”的考生請注意:在網上填報信息時“報考點”一項必須選擇“長春市招生辦公室”,且只能在長春市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并參加考試。若報考點選擇錯誤,則報考資格無效。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和研究生支教團)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1)吉林大學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被推薦為免試生的(含內推、外推),網上報考點應選擇“吉林大學”,并在吉林大學進行現場確認。
(2)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強軍計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的考生,網上報考點應選擇“吉林大學”,并在吉林大學進行現場確認。
(3)其他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人員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手續。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
招生單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
七、初試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7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5日下午外國語
1月6日上午業務課一
1月6日下午業務課二
1月7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對初試科目的相關說明:
1、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2、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的初試科目為二門,即: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外國語。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外國語滿分為100分。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將在復試時進行。
3、應用心理、文物與博物館、體育、醫學門類的初試科目為三門,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專業基礎綜合。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各為100分,專業基礎綜合滿分為300分。
4、其它類別(領域)的初試科目為四門,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業務課。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各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均為150分。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1、報考我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參加全國統考及聯考科目如下:
第一單元:101-思想政治理論,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第二單元:201-英語一,202-俄語,203-日語,204-英語二;
第三單元: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6-西醫綜合,307-中醫綜合,396-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
第四單元: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2、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復試:
(一)招生單位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招生單位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復試工作在2013年3月中下旬進行。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可除外),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七)吉林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及具體工作安排將于復試階段在研究生院主頁“招生工作”欄公布。
九、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招生單位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十、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校要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
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跨學科、專業及同等學力考生只能選報招生專業目錄中所規定的專業、方向。招收跨學科、跨專業以及同等學力的專業、方向已在備注欄內注明,沒有注明的為不招收。
(二)專業代碼后帶“★”者為學校自設專業。
(三)單獨考試招生簡章及招生專業目錄另發。
(四)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試題,不出售或辦理郵購書籍業務,敬請諒解。
(五)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造成考生不能參加考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六)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陸吉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招生工作”欄,以獲取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最新信息。
研究生院網址:http://yjsy.jlu.edu.cn
通訊地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吉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30012
聯系電話:0431-85166371
傳真號碼:0431-85166371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公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行政辦公樓4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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