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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03-24 相關院校:海南師范大學
根據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擬在生源相對不足的部分專業開展破格復試工作,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特制訂本破格復試錄取辦法。
一、破格復試的條件
1、申請破格復試考生總分和專業課成績必須符合《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僅限于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2017年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申請破格復試考生必須是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者,并僅限于在第一志愿專業下進行,不能調劑校內其他專業;
3、申請破格復試考生需在科研創新方面有突出表現,在省級以上刊物獨著、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或參與省級以上科研項目(排名前三位),或出版學術專著一部以上。
4、破格分數原則上控制在6分以內(含6分),且僅限于單科。
5、破格比例不超過我校總計劃錄取人數的3%。
6、在破格復試中破格科目成績差值相同時,初試總成績高者優先;
7、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不進行破格復試。
二、破格復試程序
破格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材料、復試流程、成績合成方式等與其他考生相同,同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且通過相關審批:
1、申請人本人填寫《海南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破格復試申請表》報所屬學科與學院簽署意見;
2、所報考專業兩名教授的推薦意見及申請破格的相應支撐材料,;
3、申請人需在本辦法公示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
4、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材料合格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破格復試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無異議后可憑復試通知參加復試;
5、復試合格后,擬破格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研究生學院將申請人材料報海南省考試局,由省考試局報教育部審定錄取。
三、其他
凡在復試過程及申報材料中有弄虛作假或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者,一經查實將不予錄取,并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四、申訴
考生對破格錄取工作過程及結果有疑議者,可在破格復試結束、公示期內(10個工作日)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反映。復議、投訴電話及辦公地點:
電話:0898-65805539
辦公地點:龍昆南校區第二辦公樓四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海南海口市龍昆南路99號海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學院 571158
郵箱:hsyzb@hainnu.edu.cn
五、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海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學院。
海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學院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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