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間,哪些人可以獲得哪些國家獎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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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高職學生、第二學位學生在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生,以及納入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以申請獲得以下三類獎助項目:一是家庭經濟困難的,可獲得國家助學金。這是助困類資助項目,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出資設立。全國平均20%的本專科生可獲得;從2014年秋季學期開始,凡是納入全國普通高校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都能獲得。資助標準是每生每年本科生平均3000元,碩士生不低于6000元,博士生不低于1萬元。國家助學金由學校按月發放,用于解決在學期間的基本生活支出。二是特別優秀的,可申請國家獎學金。這是獎優類資助項目,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每年獎勵4.5萬名特別優秀的研究生和5萬名特別優秀的二年級及以上本專科生。獎勵標準是每生每年本專科生8000元,碩士生2萬元,博士生3萬元。國家獎學金屬于一次性獎勵,與目前的學費標準相當甚至有節余,獲得者可以基本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支出。三是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或學業獎學金。這是獎優助困相結合的資助項目,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出資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面向二年級及以上、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在校生,3%的本專科生每生每年可獲得5000元獎勵。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設立,用于獎勵支持學業成績優秀、科研成果突出的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 每生每年碩士生不超過1.2萬元,博士生不超過1.8萬元。勵志獎學金和學業獎學金都可以用來解決在校期間的學習費用問題。也就是說,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來說,在獲得國家助學金以后,還可以通過勤奮學習,申請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可以基本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或學習費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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