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南大學經管學院(學術)考研分數線及復試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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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校2014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現將我院研究生復試的具體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復試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王釗副組長:溫濤 成員:戴思銳、祝志勇、胡娟 秘書:王炬 二、復試要求 復試的基本要求:所有擬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推免生因已進行復試,可不再進行復試,但須報到確認。 三、我院2014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及計劃招生人數 (一)復試分數線 根據《西南大學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執行《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A類區)復試分數線。 凡達到以上要求的考生請持有關證件及資料于4月10日到經濟管理學院參加復試。未在規定時間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 少民骨干、單獨考試考生分數線由研究生院劃定。 (二)預計分配計劃數及復試名單 根據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我院2014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預計分配計劃數為80名(不含少民骨干及單考考生),扣除推免生(含團中央計劃)后,此次招生預計分配計劃數為51名(不含少民骨干及單考考生)。具體分配如下:政治經濟學——1名;統計學——2名;應用經濟學(國民經濟學、產業經濟學、區域經濟學、金融學)——27名;農業經濟管理——1名;土地資源管理——1名;工商管理(會計學、企業管理)——19名。 復試名單:見附件。 四、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2014年4月10-11日 (二)報到:2014年4月10日下午2:30到經濟管理學院107辦公室報到。 考生所需攜帶的材料: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在職人員帶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學習成績表、《西南大學2014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兩份,可從我校研招網上下載,由考生單位填寫)及享受優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輔助材料。 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少數民族考生必須提供已簽好的委托培養協議書原件一式叁份。 學院按考生基本情況表、準考證、身份證核實考生身份,再根據“2014碩士研究生報名條件”對其進行報考資格和學籍學歷審查(在職人員須檢驗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生須檢驗其學生證,入學報到時再檢查學歷證,未取得本科學歷者不予報到、注冊,取消入學資格)、思想政治考核。證書復印件由學院收齊留學院備查。 冒名頂替、不符合報考條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均不得錄取。 復試期間考生自行到校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采用專業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復試不合格不能錄取。 1、專業筆試時間、科目和地點: 專業筆試時間為:4月11日下午2:30-4:30。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以招生簡章為準。 地點:經濟管理學院504、505教室。 2、面試時間、分組及地點 面試時間為:2014年4月11日上午8:30開始 面試分組及地點 政審組:胡娟、錢璐 (1)政治經濟學、國民經濟學、產業經濟學、區域經濟學組 組長:另行通知 成員:另行通知 秘書: 面試地點:經管院502教室 (2)金融學、統計學組 組長:另行通知 成員:另行通知 秘書: 面試地點:經管院504教室 (3)企業管理、農業經濟管理、土地資源管理組 組長:另行通知 成員:另行通知 秘書: 面試地點:經管院505教室 (4)會計學組 組長:另行通知 成員:另行通知 秘書: 面試地點:經管院310教室 五、復試內容、復試成績及綜合成績計算 (一)復試內容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占復試總成績的70%),其中:專業筆試占30%;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占40%。 2、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占復試總成績的10%)。 3、綜合素質和能力(占復試總成績的20%)。 包括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測評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行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質;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二)復試成績為各項考核成績之和,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入學考試綜合成績按如下公式計算: 入學考試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六、復試費 根據渝價(2004)636號文規定,研究生復試費按每生100元,同等學力另收100元加試費,請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報到時交納。體檢費體檢時在校醫院繳納。 七、錄取 1、依學校分配各到我院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名額,按學科門類的不同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滿額為止,但政審不合格、同等學力加試不及格、體檢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測評考核結果不合格者無論復試成績如何均不予錄取。 2、預計4月14日起在經濟管理學院網頁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 3、擬錄取考生自公示后到經濟管理學院107室領取人事調檔函。 4、擬錄考生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批準后,由學校發出錄取通知書。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認真負責、嚴格自律,自覺遵守國家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規定,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2)實行監督制度和復議制度。學院成立以學院黨委書記為負責人的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4)監督電話:023-6825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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